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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Business Introduction
职业培训
一、目标任务
加大移民职业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提高移民科技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明确培训就业目标,拓宽就业门路,增加移民收入,为海峡西岸库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全省计划每年安排1000人。
二、委托学校
按照便于移民就学、注重教学质量、合理布点布局的原则,暂定由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福清市)、福建龙岩经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新罗区)、福建古田职专学校(古田县)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库区农村移民职业教育任务。今后随着移民对职业培训需求情况,适时调整或增设职业教育教学点。
三、专业设置
开设专业主要为:数控机床、印刷、汽车维修、烹饪、电子、电工、电器维修等紧缺型用工专业,并根据用工单位具体需求,适时调整。
四、招生对象
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含三峡移民)中具有初、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直补资金发放对象。
五、资金补助
(一)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中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连续补助两年。中途退学、辍学的补助予以取消。
(二)资金来源:从省级统筹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结余资金、库区基金中列支。
(三)资金拨付:每学期终了,经省移民局、省财政厅验收后,按实际在校移民学生人数拨付。
六、培训时间
库区农村移民入学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初中毕业生入学就读的,连续学习3年。
七、学历证明
依照相关规定,移民在校学习并通过毕业考试的将取得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
八、就业渠道
充分利用试点学校原有的校企合作劳务输出渠道,密切加强与各级、各地劳动部门协作配合,以订单、定点、定向和委托培训为主,着力疏通就业渠道,扩大移民就业门路。就业率应达95%以上。
九、明确责任
(一)职业学校负责做好库区移民招生宣传工作,对报名参加职业教育的移民学生必须具备的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一折通"等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初审;将拟录取名单汇总报送移民学生所在县级移民管理机构。
(二)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对职业学校拟录取的移民学生进行逐一审查确认,并及时报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核。
(三)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职业教育招生对象的审核工作,及时将招收名单汇总后报省移民开发局,并加强对移民职业教育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
(四)省移民开发局统筹移民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对各设区市确认的移民学生进行审查,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有关职业学校。
十、工作要求
(一)职业教育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职业教育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库区农村移民均可报名,经招生考试合格者,可在三所指定学校中选择就读。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已免除学费,不再重复享受补助。
(四)移民学生应按规定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其它相关优惠政策。